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发布人:刘虹 发布时间:2018-06-07 点击: 5391次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问: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问: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问: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怎么办?
用人单位如果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即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即可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义务。
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记者高建华) 来源:山西日报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证明,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就难以证明劳动关系,自身劳动没有保障,双方也很容易发生劳资纠纷。日前,就读者关心的劳动合同相关问题,省人社厅工作人员进行了解答。问:用人单位什么时候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问: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问: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问: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怎么办?
用人单位如果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一是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即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即可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义务。
问: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什么义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记者高建华) 来源:山西日报